计算机学院课程(教学环节)考核方式和内容审查实施办法(试行)



 
 

课程考核方式与内容审查由课程负责人组织,教学副院长、系主任、教务员、相关实验室的主任等人员参与,系教学秘书协助完成审查过程及审查结果反馈,审查依据为本专业毕业要求和课程教学大纲。

1 课程考核方式和内容审查要求

审查环节

审查人员

审查周期

审查标准

结果

反馈

考核方式

教学副院长

系主任

课程负责人

教务员

每学期一次

考核方式必须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,要体现教学活动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,要能支撑相关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。

系教学秘书协助系主任汇总、整理各环节审查结果,再反馈给教师本人,并要求限期整改。

考核内容

每学期一次

课程考核内容要能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、理解、应用情况,以及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;要能支撑相关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。

实践环节考核

教学副院长

系主任

课程负责人

实验室主任

教务员

每学期一次

应制订明确的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,鼓励学生在实践中锻炼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。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必须进行操作考核。综合性、应用性、实践性较强的课程,可采用答辩、撰写文献综述及调查报告、实践技能操作、作品设计与制作等考核形式。

期末考核

教学副院长

系主任

课程负责人

教务员

每学期一次

一般以笔试、机考等形式进行。

 

课程成绩的评定方式按照各课程教学大纲中给定的评定方式执行。

期末考试试卷的编写、审核、印制流程如图1所示:

1 期末考试试卷的编写、审核、印制流程

期末考试期间,除了学校教务处组织学校的考试领导小组、考试督查小组、考风督查小组外,学院也组织自己学院的考试领导小组、考试督查小组、考风督查小组。试卷评阅按照《计算机学院试卷评阅规范与试卷归档管理要求》进行评阅,学院要求各门课程必须流水阅卷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计算机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