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算机学院课程设计管理制度



 
 

课程设计是使学生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、掌握工程设计基本技能,初步学会将所学的理论应用于生产实际,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工程素质的重要教学内容,也是实现有关课程的教学目标,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重要的实践环节。

一、课程设计要求

1、课程设计应依据实验教学大纲确定课程设计的内容和具体要求,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。课程设计的题目要尽量覆盖对应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,具有一定的典型性、综合性,使每位学生通过课程设计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,提高工程实践能力。

2、课程设计任务书由任课教师负责编写,任务书应包括设计题目、设计任务、设计要求、注意事项、原始资料以及推荐的文献资料及手册,对相关资料的查阅及设计成果要有明确的要求。

3、课程设计指导书由系组织任课教师编写(或指定参考指导书籍),课程负责人负责审定,课程设计任务开始下发给学生。课程设计指导书包括设计目的、设计要点、设计内容及步骤。

4、实验室人员与任课教师认真沟通,提前准备课程设计所需要的设备及耗材。课程设计开始前,实验室将设备及耗材按照清单下发给学生,课程设计结束,学生应将所有物品按照清单上交实验室留存保管。

5、课程设计结束后,每个学生应按照要求撰写课程设计报告;任课教师要认真审阅学生的设计资料,针对每个学生的设计写出评语,评定成绩,单独计分。任课教师应相互研讨、进行总结,以便积累经验,不断改进和提高课程设计质量。

二、 任课教师职责

1、认真选题,课题要求覆盖面宽、典型性强,能够符合与满足课程设计的目的和要求。

2、编写课程设计任务书、指导书,准备好必要的文献资料并做好各项具体的准备工作,使学生工作量饱满、能够合理利用时间,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任务。

3、任课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,指导学生阅读相关参考资料,在难点和关键性问题上对学生进行启发、引导,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、设计能力和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。指导教师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,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加强辅导,对优秀学生可适当提高要求。

4、课程设计开始前一周,任课教师应向学生下发课程设计任务书和指导书。

5、在课程设计期间,任课教师必须坚守岗位,每天对学生进行辅导和检查。在指导期间,一般不得安排出差或其他课程,若确因工作需要出差,则必须经院分管领导批准,并委托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。

6、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课程设计的全过程进行认真考核,客观、全面地评定学生成绩。

7、任课教师应每天填写课程实验记录。课程设计结束后,任课教师应协助实验室人员将课程设计所用物品整理、收齐,交还实验室。

8、任课教师在课程设计结束后,应及时批阅学生课程设计报告,整理齐备资料并存档。

三、学生守则

1、课程设计开始,应按任课教师要求领取设备、耗材,并将所有物品保管好,待课程设计结束时全部交回实验室。若出现设备损坏,应按照设备原价赔偿。

2、认真理解、学习课程设计任务书、指导书的内容,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进行课程设计。

3、课程设计期间,学生应每天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到实验室进行课程设计,不得迟到、早退和旷课。因事、因病不能参加设计,需履行正常请假手续,否则按旷课论处。

4、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设计任务,严禁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或找人代做等行为,一经发现成绩以零分计。

5、要爱护公物、搞好环境卫生,保证实验室整洁、文明、安静。严禁在实验室内打闹、嬉戏或开展其他休闲娱乐活动。

6、课程设计结束后,应按课程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认真撰写报告,不得抄袭、拷贝,一经发现成绩以零分计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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